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考生学位或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以我校规定的新生报到时间为准,下同)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
(2)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或硕士毕业人员。
(3)具有与硕士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
A.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电子信息085400、资源与环境085700、生物与医药086000及材料与化工085600)的考生,须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工作六年或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同时须至少取得一项与工程领域相关的代表性成果。
B.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须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工作六年或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同时其代表性成果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国内外核心刊物上至少公开发表一篇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在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有专著出版(含独著或合著)或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或专业奖励。
4. 持国(境)外学历或学位证书者,须在博士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6. 提供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模板见附件1)
7. 目前已处于博士研究生在读阶段的考生,如申请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2025年5月30日前递交离校证明,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8. 硕博连读考生须为我校具有硕博连读资格的在读优秀硕士生。
9. 推荐免试直接攻博考生须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10. 须符合报考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其他各项报考条件。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报考学院对考生提出的相关领域工作年限、技能等各项条件,具体请咨询招生学院并关注学院网站相关通知。
11.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等国家各类专项计划的考生,除符合上述基本报考条件外,须同时符合教育部对相应专项计划提出的各类报考条件及要求。
报考者报名前应仔细阅读2025年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目录及报考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等文件,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如不符合报考条件,学校将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相关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