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商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MBA/EMBA)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南京大学商学院2019-03-09784

根据“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结合本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专业复试分数线

专业名称及代码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外语

总分

125100工商管理硕士

  110

55

175

                 

二、招生计划及复试人数

专业名称及代码

拟录取人数

复试人数

复试比例

125100工商管理硕士

420(MBA 350,EMBA 70)

627

1:1.5


三、复试分值、形式、内容和要求

1. 复试总分值为200分

2. 形式:小组面试 + 个人面试 + 材料评估

3. 内容和要求:

1)小组面试: 随机抽签,6人一组进入面试室,阅读指定材料,相互讨论交流,各自阐述观点,适当归纳补充。此环节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

2)个人面试:随机抽签,个人进入面试室。英文自我介绍,并用英文回答考官提问;抽取时政题目,思考并回答;陈述职业生涯规划并回答考官提问。此环节考核考生的英文听说、时事政治、职业生涯规划。

(时事政治范围:近一年来国际国内重大时事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材料评估:评委根据考生提交的复试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此环节判断考生的培养潜质和提交材料的完整性。

4)复试成绩构成 = 小组面试(80分)+ 个人面试(英文听说30分 + 时事政治50分 + 职业生涯规划20分)+ 材料评估(20分)。

5)复试合格线:120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复试申请材料提交办法:

申请复试的考生请将按要求准备好的复试申请材料(电子稿)提交至: http://mba.nju.edu.cn/ ,点击右上角的“考生入口”,快速注册后即可按页面提示提交相关材料。

截止时间:2019年3月15日(星期五)中午12:00,逾期不交者视为放弃。

四、拟录取办法

1.总成绩 = 初试成绩 + 复试成绩

  注:初试成绩是参加全国硕士统一入学考试管理类联考两门科目成绩的总分。

2.排名方法:

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

 

【特别说明】 :EMBA方向接受内部调剂。凡参加南京大学MBA复试的考生均可提出调剂申请,择优录取。

请考生按照以下调剂办法申请调剂:

1. 2019年3月23日(周六)晚24:00之前,请申请调剂的考生将《调剂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embafb@nju.edu.cn。(《调剂申请表》可在南京大学商学院EMBA中心网站下载,网址:http://emba.nju.edu.cn/)。

2. 2019年3月24日(周日)下午18:00之前,请提交过电子申请表的考生,务必本人携带《调剂申请表》签字纸质版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到EMBA中心进行申请调剂现场确认(地址:南京市金银街16号南京大学商学院安中楼404)。

五、复试阶段安排

1.资格审查

时间:3月18、19、20、21日

地点:南京大学商学院MBA教育中心/EMBA教育中心

要求:

参加复试的考生,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教育部研招网3月1日-4月30重新开通准考证打印功能)、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一张、考生在校学习成绩复印件(需加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在面试之前进行资格审查(为保证每位考生都知晓通知,具体时间3月11日发送手机短信通知),未经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2.面试

时间:3月18、19、20、21日(为保证每位考生都知晓通知,具体时间3月11日发送手机短信通知)

地点:18-20日南京,21日苏州

要求:详见复试申请材料提交办法。

3.缴费

复试费(80元/人),请登陆网址:http://pay.nju.edu.cn  ,选择“校外用户”,凭本人的支付码(一人对应一码,见附件二3月11日上传),登陆自行在复试前缴纳。支付平台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21日14:00, 需开具发票的考生,请在缴费时段内由在线支付平台自行下载电子发票。 

六、体检相关事宜

体检工作由校医院组织。①3月18日—20日,上午8:00—11:30;地点:南京大学鼓楼校区校医院(南京市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正大门东侧50米)。②3月21日-22日,上午8:00—11:30;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校医院。体检前一天饮食须清淡,体检当日须空腹,并携带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一张及86元(微信支付)。体检工作可以在3月15日开始在电脑上提前预约(网址:http://hospital.nju.edu.cn:8080,登录名为LS(须大写)+考生编号的最后7位数字,密码为身份证号,只能通过电脑预约,须用IE9以上浏览器)。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体检时间的考生可直接与南京大学医院防保科联系。

七、我校不接受任何理由的破格申请。

八、本细则未涉及部分,除“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有明确规定,由本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文章来源:南京大学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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