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探索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机制,建立科学人才选拔办法,切实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4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4号)、《西藏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办法》(藏大研字〔2023〕6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西藏自治区区情、西藏大学资源与环境学科特点和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01基本原则
以提高博士研究生选拔质量为核心,坚持“以德为先、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及“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充分发挥学科专家组审核作用、突出导师招生自主权、注重对考生专业基础、科研潜质、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考察。
02组织机构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跨学院成立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过程进行监督、指导,负责受理考生申诉及相关问题的调查处理。学位点点长担任组长、二级学位点点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博士生导师、生态环境学院研究生科负责人等组成。
03招生专业
2025年资源与环境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方向及导师以《西藏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信息为准。
04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规定。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考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6、本校教师报考博士研究生时,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须符合学校相关人事规定。
7、按教育部要求,以下三类考生均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可报考。如考生与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双方纠纷而影响报名、考试、录取、入学的,后果自负。
(1)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2)拟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
(3)原为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按合同履行服务义务的在职人员考生。
(二)“申请-考核”制报考条件
考生还须同时满足学位点“申请-考核”制规定的下列各项报考条件。
1、外语综合水平考试
申请报考“资源与环境”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仅限英语)综合水平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外语综合水平免考:
(1)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含并列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含共同通讯作者)身份在SCI二区及以上收录学术期刊上发表英文文章;
(2)近五年以第一作者(不含并列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不含共同通讯作者)身份在SCI及以上收录学术期刊上发表英文文章;
(3)近五年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或英语四级成绩540分及以上,或雅思(IELTS)成绩4.5分及以上(有效期内),或托福(TOEFL)成绩60分及以上(有效期内),或GRE 成绩180分及以上(有效期内);
(4)近五年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成绩合格。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SCI 二区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内容必须与报考专业相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资源与环境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申请。
4、硕士研究生阶段或长期从事的研究方向(领域)与报考导师从事的学科方向(领域)相同、相近或导师认可的具有学科交叉的相关学科的申请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05报名
(一)网上报名
1、“申请-考核”制考生必须参加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 //yz.chsi.com.cn/。考生报名前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出将取消考核(试)或录取资格,后果自负。
2、考生务必于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3月20日登陆:http: //yz.chsi.com.cn/,点击页面上部“博士网报”( 详见《西藏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报名须知及流程》),按要求“注册学信网账号”并登陆填写提交本人各项真实信息,时间截止后无法再进行报名。
3、考生务必于2025年3月22日至3月31日再次登陆http: //yz.chsi.com.cn/,进行网上确认。每位考生只能确认一个报名号。如未确认或确认多个报名号则报名无效。
(二)材料准备
1、身份证。
2、考生网报成功后下载填写提交《西藏大学2025 年“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申请表》《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西藏大学2025年报考攻读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西藏大学2025年报考攻读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推荐人必须是两名及以上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等。
3、达到外语免考要求的考生提供《西藏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外语考核免试申请表》。
4、已获硕士毕业证或学位证的考生提交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5、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毕业及学位授予单位的证明或介绍信,证明材料中必须注明硕士录取类别、学制和毕业年月(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于入学前查验,如未按时获得将取消录取资格)。应届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交硕士学位开题报告全文和主要研究内容。
6、往届硕士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硕士提交硕士研究生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
7、获得本科学历和学位的考生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并提交本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8、在职考生提交任职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9、各类外语水平考试证书或海外留学证明。
10、博士研究计划书。包含研究方向、研究问题(博士论文选题构想)、研究方法、参考文献等。字数不少于3000字。
11、学术论文、科技奖励、专利等已有的科研成果(学术论文复印期刊封面、目录及文章全文;专著复印封面、版权页及目录;科研项目或专利提供相关证明)。
12、各类获奖证书及相关能力证明材料。
13、考生自愿提供的其他申请材料(含个人的详细学术简历)。
14、学校在现场资格审查或入学时查验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复印件作为考生报考材料存档备查。按教育部有关要求,不论录取与否,考生提交的报名资格审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15、考生必须确保信息材料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后果自负。
(三)材料邮寄
1、以上纸质材料最晚邮寄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以邮戳时间为准)。
2、邮寄地址:西藏拉萨市城关区藏大东路10 号西藏大学纳金校区生态环境学院。
3、接收人:拉珠。
4、联系电话:18513545719。
06考核流程
(一)资格初审
学位点成立考核专家组,审查考生提交材料是否齐全,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舞弊、学术不端及其它违法违纪行为,将严肃处理,一票否决。
根据考生材料初步审核情况、外语综合水平、拟招生计划等,按照差额确定参加综合考核入围名单,并报西藏大学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
(二)综合考核
1、考核形式
通过材料初审且外语综合水平符合免考的考生,学校不组织统一考试,由学院组织成立考核专家组进行综合考核。
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仅限英语)综合水平考试的考生达到合格线,也进入综合考核。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并保存三年备查。
2、考核专家组
由本学科具有正高职称或具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副高5-7人组成考核组。
3、考核办法
考核采用综合面试方式进行,有关要求提前通知,考生须保证联系方式畅通,配合学院提供相应材料。具体流程和考核内容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专业与综合面试:专业与综合面试包括专业基础与综合能力考核。考生通过PPT 汇报方式介绍自己的硕士研究生阶段研究内容、学术水平、取得成果和攻读博士期间简要工作计划等内容。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PPT 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外语水平测试:根据考生所从事的研究工作背景,并结合所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指定一篇文献部分内容进行阅读,阅读后由考生翻译文献内容,再由考核专家根据文献内容提问。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分钟。
4、成绩构成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家根据考生面试情况确定考生考核是否合格。该项不计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基础成绩:专家根据PPT 汇报及问答情况给出专业基础成绩。
(3)综合能力成绩:专家根据提交的材料,面试考核情况,综合考虑学生的学术水平、发展潜力及创新能力等给出综合能力成绩。
(4)外语水平成绩:专家根据文献阅读,文献翻译,以及提问回答情况给出成绩。
(5)考核总成绩:由专业基础成绩、综合能力成绩、外语水平成绩三项折算组成,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考核总成绩=专业基础成绩×40%+综合能力成绩×40%+外语水平成绩×20%。
5、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07录取
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我校资源与环境专业报考条件的“申请一考核”制考生,依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总成绩、身心健康状况等,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08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未达到体检要求的,不予录取。
09学费及奖(助)学金
我校博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以西藏自治区相关政策为依据。根据国家和西藏自治区有关政策,我校面向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建立完善的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等。在职研究生可根据相关规定,参评部分奖学金。详情请咨询研究生院奖励资助办公室。咨询电话: (0891)6152963。
10监督机制
在招生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舞弊、学术不端及其它违法违纪行为,严肃处理,包括取消考试资格、入学资格及学籍等,通报定向考生所在单位。
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处理并报研究生院存档备案。
11其他
(一)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西藏大学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及国家文件执行。
(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西藏大学生态环境学院负责解释。
西藏大学资源与环境博士学位点
2024年12月
来源|西藏大学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