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资格审查
通过材料审查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需于2024年9月21日09:00-10:30在清华大学(具体地点后续邮件通知,请考生保持邮件畅通,收到邮件后第一时间回复)进行资格审查。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准予参加综合考核。
资格审查时核验下列证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本科毕业证书(并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士学位证书(并附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硕士学位证书(并附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注:学历证书在2001年之前、学位证书在2008年之前的,可在学信网申请认证,获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3)凭境外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需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证明;
4)提交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年限、职称职务及同意报考证明;
5)提交个人简历(打印5份)。
02
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时间、地点:
笔试:
科目一《教育理论综合》:2024年9月21日14:00-15:00
科目二《专业英语》:2024年9月21日15:30-16:30
面试:2024年9月22日08:00开始
具体地点及安排后续邮件通知(请考生保持邮件畅通,收到邮件后第一时间回复)。
考核形式及考核项目:
综合考核由笔试和面试组成,通过线下方式进行。重点考查申请人对教育学专业基础知识及教育管理前沿问题的了解,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科研基础、问题解决能力及外语应用能力等方面的水平。
(1)笔试:
科目一:《教育理论综合》,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100分,占笔试总分60%。考核内容包括教育基本理论、教育政策与管理和教育研究方法等。
科目二:《专业英语》,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100分,占笔试总分40%。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
(2)面试:每位考生约3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重点考查申请人在本学科攻读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基本素养、学术能力、学术志趣等。
综合考核成绩评定:
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面试时,至少5位专家独立给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如有分组将对各组间成绩进行标准化。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加权后作为申请人综合考核成绩。
03
推荐拟录取
推荐拟录取排序依据:
教育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并结合当年招生名额确定推荐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04
其他
未尽事宜参见《清华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如因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导致招生工作安排变化,具体信息另行通知。
来源|清华大学研究生综合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