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及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坚持全面考查,强化主体责任,确保公平公正,制订此实施细则。
01
组织管理
1、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教育学部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统筹各项具体工作,履行领导、组织、协调、监督职责。
2、学部分别成立“材料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组长及成员由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选定。
3、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材料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成员进行培训,确保工作按照规定方案和程序进行,保证工作质量。
02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
03
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心理健康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申请人须在报名前已取得硕士学位。
注:考生持国(境)外获得的硕士学历学位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并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截至2024年8月31日申请人有5年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
5、申请人应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或者在教育实践领域取得突出成绩。
6、学校课程与教学专业限招高中(不含中职中专)、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不招收高等学校专任教师及上述人员范围以外的人员。
7、学生发展与教育专业限招高中(含中职中专)、初中和小学心理健康教师,高等学校心理健康中心或学生处专门从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和管理人员,以及高等学校专门从事学生生涯发展与就业指导、学生事务管理的工作人员。不招收高等学校思政学科和心理学科专任教师及上述人员范围以外的人员。
8、教育领导与管理专业限招高中(含中职中专)、初中和小学校长、副校长,幼儿园园长、副园长,高等学校行政管理人员,以及高等学校组织部门任命的管理人员。不招收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上述人员范围以外的人员。
9、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并同意申请人第一学年到校集中脱产学习。
04
考核程序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须登录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本细则。
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1份《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表》,确认无误并签字。
(二)提交材料
申请人须将以下全部申请材料用A4纸打印1份,按材料顺序一并装订成册,于2024年4月23日前邮寄至学部。为确保材料及时稳妥送达,务必使用邮政EMS或顺丰快递,不接收同城急送闪送跑腿等。
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 5268 号东北师范大学田家炳教育书院504室教育学部办公室,邮编:130024,收件人:肖建光,电话:0431-85098033。
1、《东北师范大学 2024 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材料封面(教育博士专业学位)》(附件1)。
2、《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表》手写签字原件。
3、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硕士阶段学籍/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硕士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打印件;
(2)硕士阶段《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电子报告》)打印件;
(3)在国(境)外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供硕士阶段《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打印件。
5、本科阶段学历证明材料:
(1)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打印件;
(2)在国(境)外获得本科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供本科阶段《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打印件。
6、硕士生课程成绩单(须到培养单位档案馆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查档复印,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馆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7、符合外语水平考核免试条件的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如没有则不提供。外语水平考核免试条件详见后文“(四)综合考核 1、外语水平考核”部分。
8、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原件。如现单位工作时间不足 5 年,须同时提交前工作单位的证明原件。具体要求如下: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所在中小学或幼儿园出具的在职证明原件,须注明入职年月、
职称、学科等内容,校长或园长签字,盖学校或幼儿园公章。同时必须提交职称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原件,须注明任职年月、职务、职称等内容,负责人签字,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章。
高等学校管理人员:所在高等学校人事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原件,须注明任职年月、所在部门、职务等内容,负责人签字,盖人事部门公章。担任管理岗位的高等学校专任教师同时必须提交所在高等学校组织部门对其管理岗位的任命文件复印件(加盖组织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9、可证明申请人实践领域业绩的材料,如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最多3项,如没有则不提供。
10、可证明申请人学术研究能力的材料,包括科研项目、期刊论文和专著(封面和版权页)的复印件,每类最多3项,如没有则不提供。
11、两份推荐信(附件2),一份申请学科或相近学科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一份上级主管领导或所在部门主管领导推荐信。推荐信应对申请人思想品德、道德修养、科学作风、治学态度、外语水平、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工作成果、培养潜力及综合素质作出简要评价。
12、硕士学位论文(双面打印/复印)。
13、个人陈述(附件3),包括学习和工作经历、学术背景、研究经历、科研成果、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需要举证)、在教育实践领域取得的突出成绩、申请理由等。
14、研究计划(附件4),不少于5000字,包括研究问题、该问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理论基础、研究思路与框架等内容。
15、曾变更姓名或证件号码的考生,还须提供目前有效户口簿本人信息页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以上所有材料恕不退还。
(三)材料审核及跨学科认定
学部“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公正评价的基础上给出审核成绩。审核程序如下:
1、材料形式审核
“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供材料的完备性、真实性进行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
2、材料评价审核
“材料审核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对其学术背景、学业成绩、科研成果、专家推荐、研究计划等作出评价,给出材料审核成绩,满分为100分。材料审核的合格线为不低于6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
3、学部对跨学科申请人不设加试。
材料审核工作预计在2024年5月下旬完成。材料审核工作完成后,将在学部网站公布材料审核结果,同时公布综合考核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学部“综合考核小组”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组织实施,预计在2024年5月底或6月初进行。考核结束后,将在学部网站公布考核结果。
综合考核包括:外语水平考核、专业素质考核、综合素质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外语水平考核:考核方式为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为120分钟。外语水平考核合格线为不低于6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外语水平考核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
(1)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外语水平考核予以免试:
①CET-4≥425 分(2005 年以前 CET-4 成绩为“合格”);
②CET-6≥425 分(2005 年以前 CET-6 成绩为“合格”);
③IELTS≥6.0;
④TOEFL≥85;
⑤英语专业四级(TEM-4)成绩为“合格”;
⑥英语专业八级(TEM-8)成绩为“合格”;
⑦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英文国际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
⑧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学习、用非中文撰写毕业或学位论文并获得硕士学历(学位),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日语、俄语:参照相应标准执行。
(3)学生发展与教育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2、专业素质考核:考核方式为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为150分钟。专业素质考核合格线为不低于6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考试科目如下:
在同一专业内按照申请人的专业素质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拟招生人数的1.5倍确定进入综合素质考核名单。
3、综合素质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主要考核申请人的专业素养、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并围绕研究计划考核申请人的研究基础和创新潜质。每人考核时长15分钟。
综合素质考核合格线为不低于6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试,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方面的情况。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最终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成绩计算办法
最终成绩=专业素质考核成绩×4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60%
(六)拟录取名单确定及公示
学部在综合评定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基础上,按照专业录取,即在同一专业内按照申请人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全部考核工作完成后,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及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的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
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研究生院将对全校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 10 个工作日。
05
其他
1、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不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和“对口支援”等专项计划考生。
2、本细则由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内容来源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