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博士丨东北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5月7日更新)

2026-06-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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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报考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

东北师范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师范大学,是中国共产党在东北地区创建的第一所综合性大学、首批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985工程”教师教育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首批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设有21个研究生招生学院(部),学科专业体系覆盖12个学科门类,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4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6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2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4个。学校拥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世界史、化学、统计学、材料科学与工程6个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学校以教育教学为立校之本,形成了“为基础教育服务”的鲜明办学特色,被誉为“人民教师的摇篮”。“优师工程”和“U-G-S”教师教育新模式先后荣获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学校以科学研究为强校之本,建有国家级、部委级科技创新平台21个,部委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平台10个。近年来研究成果获得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4项,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6项。建校以来,学校共为国家培养输送各级各类毕业生30余万人,东师人“信念坚实、学识扎实、为人朴实、作风踏实”的“四实品格”得到社会广泛认可。


01招生方式和报考条件

招生方式包括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

(一)硕博连读、直接攻博

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选拔工作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关于做好202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东北师范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办法》

(二)普通招考

1、2026年我校以普通招考招生方式报名的考生,均采用申请考核选拔方式,具体选拔方式、报考条件、材料提交、考核流程等相关要求详见东北师范大学各招生学院(部)202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2、专业学位博士及各类专项计划的相关说明详见本章程第八条和第九条。

3、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依据本章程和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执行。

4、现役军人考生报考,按军队相关部门规定办理。


02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1、普通招考招生专业和拟招生人数详见《东北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根据报名批次陆续调整更新[以下简称《专业目录》,有关学院(部)咨询方式、招生导师、研究方向、学位类型、学习方式、学院(部)网站链接、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链接等信息均可在此获取]。在录取阶段,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生源情况及学校发展需要,对招生计划做适当调整。

(注:《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第五位为“Z”的专业为我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第五位为“J”的专业为自主设置的交叉学科专业。)

2、招生计划分配方式分为按院部、按专业两种,由学院(部)自定,并体现在《专业目录》中“人数”公布位置。招生计划分配方式,及其对应的报名、录取相关说明见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3、考生网上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专业目录》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必要时可联系学院(部)和意向导师,以确定意向导师是否有招生计划。


03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分批次开展,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nenu.edu.cn/bsks,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能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具体报名时间如下:

1、【普通招考第一批次-部分学院(部)的普通非专项计划】涉及教育学部、政法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物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地理科学学院的全日制学术学位。考生报名时间为1月29日09:00至3月10日17:00。

2、【普通招考第二批次-所有学院(部)】具体招生专业和专项计划见《专业目录》和报名系统。考生报名时间为5月7日09:00至5月25日17:00。

3、硕博连读考生网上完善信息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接攻博考生已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完成报名手续,无须再次报名。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考生网上报名时间见下文“九、各类专项计划相关说明(一)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中第2点。

5、吉林省高校教师培养计划、长春市教育家型教师培养计划、深圳研究院未来教育家培养计划、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交叉培养”项目考生网上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二)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当认真了解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本章程、《专业目录》、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中要求的报考条件。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后续产生的不能考核或录取等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须按照目前有效身份证件信息在报名系统中进行实名制注册,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注册后无法修改。

3、报名系统会列出当前批次可报考的学院(部)、学习方式、招生专业和专项计划等信息。

4、每批次报名须在线支付报名费(200元),不接受其他途径。报名费一经支付无法退还,请务必谨慎操作。

5、报名系统开通期间,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修改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每次点击修改后务必重新点击提交,系统提示提交成功则表明信息修改成功,否则系统会保留“未提交”状态。

6、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东北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确认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确认表》),认真核对无误后本人亲笔签字,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一起提交至学院(部)。考生须确保此表为系统中最终修改并提交成功之后打印的版本。

7、考生须认真核对报名系统内报名状态,确保截至当前报名批次结束时,系统中报名信息为已提交、已交费状态,否则报名信息无效。

8、考生须按照报名系统页面提示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上传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网报信息与《报名信息确认表》信息不一致、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而影响后续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未录取的考生允许报名后续批次。


04材料审核

1、考生须及时将全部申请材料(包括《报名信息确认表》)提交至学院(部)。具体材料内容、要求、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等规定详见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2、学院(部)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认真审核,并在公正评价的基础上给出审核意见或成绩。材料审核未通过(或不合格)者,不予进入后续考核程序。

3、申请人是否跨学科由学院(部)在材料审核时认定。对考生的学科背景要求、加试科目以及成绩要求详见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考生学科背景不符合要求或加试不合格者,不予进入后续考核程序。

4、材料审核结束后,学院(部)将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公布材料审核结果和综合考核流程通知。


05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包括专业素质考核、综合素质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具体考核内容、流程、成绩计算办法及其他要求详见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2、综合考核结束后,学院(部)将组织师生互选(教育博士专业学位除外)。

3、师生互选结束后,学院(部)将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公布综合考核结果。


06录取

1、学院(部)根据招生计划以及考生考核成绩、师生互选结果、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方式(成绩排序规则)根据招生计划分配方式而定,具体说明见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2、研究生院将对全校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3、体检在新生入学后组织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执行。


07学习方式、报考(录取)

类别、学制、收费标准及奖助办法

(一)学习方式

1、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全日制博士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博士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脱产集中学习与分散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学习。

2、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博士生在我校规定的年限内,符合我校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的,按照国家及我校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授予相应的学位。

3、2026年我校所有学术学位博士招生专业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资源与环境、音乐、舞蹈、戏剧与影视、美术与书法专业学位博士学习方式兼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详见《专业目录》

(二)报考(录取)类别

考生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报考(录取)类别。录取后,报考类别自动转为录取类别,不能更改。报考(录取)类别分为以下两种。

1、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博士生无需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转入我校,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定向就业”仅限以下四类考生选择:

(1)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考生;

(2)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对口支援部省合建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

(3)东北师范大学教职工。东北师范大学教职工报考前须填写《东北师范大学教职工报考研究生申请表》,到人事处办理审批手续,审批通过后方可参加后续考核。

(4)报考思政课博士培养计划的在职考生。

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务必提前下载并准备纸质版定向就业合同,一式三份,须经考生本人签字、定向单位负责人签字、定向单位加盖公章。考生可在综合考核结果公布后3日内提交,或自主选择在综合考核现场提前提交。因逾期未提交或不符合要求产生的无法录取、录取资格无效等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须等待后续通知统一线上签订,不适用此规定。)

2、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博士生的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均须转入我校,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除“定向就业”中提到各类考生之外,其他考生均须选择“非定向就业”。

考生因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考核或无法录取,考生自行负责。

(三)学制、学费及培养(住宿)所在校区

详见《东北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培养学制、学费、校区》,预计5月中下旬公布。

(四)收费标准

参照东北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网“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栏目,以入学当年相关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五)奖助办法

研究生奖助办法参见《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改革方案(2026)》(本方案适用于人事档案完整转入我校且未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全日制研究生,从2026 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施)。相关问题请咨询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0431-85099691。


08专业学位博士相关说明

专业学位博士具体报考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一)教育博士专业学位

1、招生专业:

(1)学校课程与教学(代码045171);

(2)学生发展与教育(代码045172);

(3)教育领导与管理(代码045173);

(4)汉语国际教育(代码045174)。

2、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具体详见《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2018版)》)。

(二)其他

1、招生专业:

(1)资源与环境(代码085700,环境学院);

(2)音乐(代码135200,音乐学院);

(3)舞蹈(代码135300,音乐学院);

(4)戏剧与影视[代码135400,传媒科学学院(新闻学院)];

(5)美术与书法(代码135600,美术学院)。

2、学习方式兼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详见《专业目录》


09各类专项计划相关说明

专项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详见《专业目录》,具体报考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入专项计划录取。

(一)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名系统中简称“骨干计划”)

1、可接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考的招生专业详见《专业目录》。其中汉族考生仅限报考教育学部、数学与统计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的部分专业。

2、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考生报考资格审核确认和公示。考生报名前应按照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通过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资格申请平台”(网址:https://mz.chsi.com.cn/mzjh/stu/)提交申请信息。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审核通过(截至5月25日11:30之前)、我校下载名单并导入报名系统后(工作日每半天更新一次),考生方可报名。(注:此段同样适用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

3、报考(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被录取考生须与招生单位、工作所在单位(仅限在职考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在线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就业协议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被录取的非在职考生须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转入我校。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报名系统中简称“南疆专项”)

1、招生专业为学生发展与教育(代码045172,教育学部)、统计学(代码071400,数学与统计学院)。

2、报考资格申请方式、网报特殊流程与“骨干计划”相同(见上文“(一)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中第2点)。

3、报考(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被录取考生须与招生单位、工作所在单位(仅限在职考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通过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在线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就业协议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被录取的非在职考生须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转入我校。

(三)“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报名系统中简称“两课教师”)

1、招生专业为马克思主义学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代码030501)、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代码030503)、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代码030504)、思想政治教育(代码030505)。

2、报考(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报名系统中简称“思政骨干”)

1、招生专业为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代码030505)下设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高校党的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和高校心理育人理论与实践研究。

2、报考(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五)思政课博士培养计划(报名系统中简称“思博计划”)

1、招生专业为马克思主义学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代码030501)、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代码030503)、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代码030504)、思想政治教育(代码030505)、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代码030506)、中共党史党建学(代码030700)。

2、报考(录取)类别兼有“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考生可结合实际情况自主选择。

(六)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报名系统中简称“对口支援”)

1、仅限拉萨师范学院推荐人员报考。

2、招生专业为基础数学(代码070101,数学与统计学院)。

3、报考(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七)对口支援部省合建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中简称“部省合建”)

1、仅限新疆大学、内蒙古大学推荐人员报考。

2、招生专业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代码030503,马克思主义学部)、思想政治教育(代码030505,马克思主义学部)、英语语言文学(代码050201,外国语学院)、统计学(代码071400,数学与统计学院)。

3、报考(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八)教育部协同提质教师学历提升计划(报名系统中简称“协同提质”)

1、仅限白城师范学院、牡丹江师范学院、伊犁师范大学推荐人员报考。

2、招生专业为教育学部学生发展与教育(代码045172)、教育领导与管理(代码045173)、汉语国际教育(代码045174)。

3、报考(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九)吉林省高校教师培养计划(报名系统中简称“省推专项”)

1、仅限吉林省教育厅推荐人员报考。

2、招生专业为学生发展与教育(代码045172,教育学部)、教育领导与管理(代码045173,教育学部)、汉语国际教育(代码045174,教育学部)、资源与环境(代码085700,环境学院)、音乐(代码135200,音乐学院)、舞蹈(代码135300,音乐学院)、戏剧与影视[代码135400,传媒科学学院(新闻学院)]、美术与书法(代码135600,美术学院),均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3、报考(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十)长春市教育家型教师培养计划(报名系统中简称“市推专项”)

1、仅限长春市教育局推荐人员报考。

2、招生专业为教育学部学校课程与教学(代码045171)、学生发展与教育(代码045172)、教育领导与管理(代码045173)。

3、报考(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十一)深圳研究院未来教育家培养计划(报名系统中简称“深研专项”)

1、仅限东北师范大学深圳研究院推荐人员报考。

2、招生专业为教育学部教育领导与管理(代码045173)。

3、报考(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十二)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交叉培养”项目(报名系统中简称“交叉培养”)

1、“交叉培养”项目是我校推动学科交叉融合、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创新人才的专项培养项目,采用双导师制全周期联合培养模式,由来自不同学科门类的两位导师联合培养指导1名博士研究生,助力其在新兴交叉领域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

2、具体招生学院(部)、招生专业、招生导师详见《专业目录》(预计将于5月中旬更新公布)。

3、报考(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10监督保障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部)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分管负责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坚决杜绝草率大意、粗糙行事。学院(部)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博士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和考核结果全面负责。要保证博士招生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要及时发现、坚决纠正、严肃处理。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博士招生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全校的博士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监督,选派专门人员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招生过程监管,学院(部)纪检委员要对本单位博士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学院(部)应在本单位网站上开辟专栏,向社会公布实施细则、材料审核结果、综合考核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等重要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认真做好对公开信息的审定核准和咨询解释工作。

(四)申请人如对考核结果存在异议,可在考核结果公布的三日内,向学院(部)实名提出投诉、申诉或举报,学院(部)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见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学院(部)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申诉进行处理。学院(部)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

如考生对学院(部)答复结果不认可,可在收到答复后三日内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实名申诉,申诉材料应包含学院(部)对投诉、申诉或举报的答复,申诉邮箱为:yzb@nenu.edu.cn。

(五)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回避制度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凡有近亲属参加本单位本次考试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本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不得参加此项工作。

(六)监督举报方式以东北师范大学纪委办公室官方网站(http://jw.nenu.edu.cn/)公布为准。


11其他

(一)我校不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开展招生信息发布、宣传、报名等相关工作。(详见《东北师范大学关于研究生招生的郑重声明》)

(二)章程中未尽事宜,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若2026年度教育部出台新的博士招生政策,我校将作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布。


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1月


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2026年教育博士

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

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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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坚持全面考查,强化主体责任,确保公平公正,制订本实施细则。


01组织管理

1、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单位《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统筹各项具体工作,履行领导、组织、协调、监督职责。 

2、学部分别成立“材料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组长由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选定。 

3、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材料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成员进行培训,确保工作按照规定方案和程序进行,保证工作质量。


02教育博士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1、招生专业和拟招生人数详见《东北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咨询方式、学位类型、学习方式、学院(部)网站链接、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链接等信息均可在此获取]。 

2、普通非专项和专项计划招生计划均按专业分配,录取方式也为“按专业”,即同一专业内所有考生按照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3、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教育部协同提质教师学历提升计划、吉林省高校教师培养计划、长春市教育家型教师培养计划、深圳研究院未来教育家培养计划。专项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详见《专业目录》,相关招生说明详见《东北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以下简称《招生章程》),其他报考条件及要求见本细则。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入专项计划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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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心理健康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考生须在报名前已取得硕士学位。 

注:

1、我校研究生无法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在读博士研究生报考我校须在报名前征得就读学校同意,并在录取检查时按照我校要求提交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退学证明。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从就读学校退学。

2、考生持国(境)外获得的硕士学历学位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并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截至2026年8月31日考生有5年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 

(五)考生应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或者在教育实践领域取得突出成绩。 

(六)外语要求: 

1、英语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CET-4≥425分(2005年以前CET-4成绩为“合格”); 

②CET-6≥425分(2005年以前CET-6成绩为“合格”); 

③IELTS≥6.0; 

④TOEFL≥85; 

⑤英语专业四级(TEM-4)成绩为“合格”; 

⑥英语专业八级(TEM-8)成绩为“合格”; 

⑦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英文国际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须提交论文全文和科技查新中心出具的检索报告); 

⑧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学习、用英语撰写毕业或学位论文并获得硕士学历(学位),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不符合上述条件者须参加外语水平考核。 

3、日语、俄语:参照英语标准执行。 

4、学生发展与教育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七)招生对象具体要求: 

1、学校课程与教学专业限招高中(不含中职中专)、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不招收高等学校专任教师及上述人员范围以外的人员。 

2、学生发展与教育专业限招高中(含中职中专)、初中和小学心理健康教师,高等学校心理健康中心或学生处专门从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和管理人员,以及高等学校专门从事学生生涯发展与就业指导、学生事务管理的工作人员。不招收高等学校思政学科、心理学科等专任教师及上述人员范围以外的人员。 

3、教育领导与管理专业限招高中(含中职中专)、初中和小学校长、副校长,幼儿园园长、副园长,高等学校行政管理人员,以及高等学校组织部门任命的管理人员。不招收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上述人员范围以外的人员。 

(八)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并同意考生第一学年到校集中脱产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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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考核程序

(一)网上报名

考生须登录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nenu.edu.cn/bsks)进行网上报名,各报名批次、报名时间和要求详见《招生章程》。【当前批次考生报名时间为2026年5月7日09:00至5月25日17:00。】 

考生报名前应当认真了解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招生章程》《专业目录》和本《实施细则》中要求的报考条件。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产生的后续不能考试或录取等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1份《东北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确认表》,确认无误并签字。 

(二)提交材料

考生须将以下全部申请材料用A4纸打印1份,按材料顺序一并装订成册,于2026年5月26日前寄送至学部。为确保材料及时稳妥送达,务必使用“顺丰速运”或“中国邮政EMS”,不接收“同城急送”“闪送”“跑腿”等。

收件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田家炳楼504室,邮编:130024,收件人:肖老师,电话:0431-85098033。 

1、《东北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材料封面(教育博士专业学位)》(附件1)。 

2、《东北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确认表》手写签字原件。

3、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硕士阶段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学历教育(双证)考生,提供①硕士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打印件和②硕士阶段《中国高等教育学位(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打印件;

(2)非学历教育(单证)考生,提供硕士阶段《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线验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打印件;

(3)在国(境)外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供硕士阶段《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打印件。

5、本科阶段学历证明材料: 

(1)本科(或大专)《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打印件; 

(2)在国(境)外获得本科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供本科阶段《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打印件。

6、硕士生课程成绩单(须到培养单位档案馆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查档复印,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馆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7、符合外语水平要求的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语种须与网上报名时选择“外国语”一致),如没有则不提供。

8、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原件(2026年4月1日后开具)。具体要求如下: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所在中小学或幼儿园出具的在职证明原件(注明入职年月、职称、学科等内容),校长或园长签字,盖学校或幼儿园公章。同时须提交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或证明)复印件。 

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原件(注明入职年月、校长或园长任职年月、职务、职称等内容),负责人签字,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章。如报考学校课程与教学专业,须同时提交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和职称证复印件。

高等学校管理人员:所在高等学校人事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原件(注明入职年月、所在学院或部门、职务等内容),负责人签字,盖人事部门公章。担任管理岗位的高等学校专任教师还须提交所在高等学校组织部门对其管理岗位的任命文件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组织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如现单位工作时间不足5年,还须提交前工作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注明入职年月、部门、职务、离职年月等内容)。

9、考生“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打印件(2026年4月1日后开具),可在手机APP“掌上12333”或“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中查询下载)。

10、教育实践领域业绩和学术研究能力证明材料(至少1项)

(1)可证明考生教育实践领域业绩的材料,如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最多3项。

(2)可证明考生学术研究能力的材料,包括科研项目(立项书/结项书)、期刊论文(全文)和专著(封面和版权页)的复印件,每类最多3项。

11、两份推荐信(附件2),一份申请学科或相近学科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一份上级主管领导或所在部门主管领导推荐信。推荐信应对考生思想品德、道德修养、科学作风、治学态度、外语水平、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工作成果、培养潜力及综合素质作出简要评价。

12、硕士学位论文(双面打印/复印)。

13、个人陈述(附件3),包括学习和工作经历、学术背景、研究经历、科研成果、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在教育实践领域取得的突出成绩、申请理由等。

14、研究计划(附件4),不少于5000字,包括研究问题、该问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理论基础、研究思路与框架等内容。

15、曾变更姓名或证件号码的考生,还须提供目前有效户口簿本人信息页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所有材料恕不退还。

(三)材料审核及跨学科认定

学部“材料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公正评价的基础上给出审核成绩。审核程序如下: 

1、材料形式审核

“材料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完备性、真实性进行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

2、材料评价审核

“材料审核小组”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对其学术背景、学业成绩、科研成果、专家推荐、研究计划等作出评价,给出材料审核成绩,满分为100分。材料审核的合格线为不低于6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

3、学部对跨学科考生不设加试。

材料审核工作预计在2026年5月下旬完成。材料审核工作完成后,在学部网站公布材料审核结果,同时公布综合考核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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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学部“综合考核小组”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组织实施,预计在2026年6月上旬进行。

综合考核包括:外语水平考核、专业素质考核、综合素质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外语水平考核:外语水平符合“三、报名条件(六)外语要求”中第1或3点者无需参加此环节考核。考核方式为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为100分钟。外语水平考核合格线为不低于6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外语水平考核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

2、专业素质考核:考核方式为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为120分钟。专业素质考核合格线为不低于6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考试科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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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一专业内按照考生的专业素质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拟招生人数的1.5倍确定进入综合素质考核名单。

3、综合素质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养、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并围绕研究计划考核考生的研究基础和创新潜质。每人考核时长15分钟。 

综合素质考核合格线为不低于6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试,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方面的情况。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最终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成绩计算办法

最终成绩=专业素质考核成绩×4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60% 

(六)拟录取名单确定及公示 

1、学部将根据招生计划以及考生考核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方式(成绩排序规则)详见“二、教育博士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2、全部考核工作完成后,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及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的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并在学部网站公布考核结果,公布时间为7日。

3、所有“定向就业”的考生,务必提前下载并准备纸质版定向就业合同(附件5),一式三份,须经考生本人签字、定向单位负责人签字、定向单位加盖公章。考生可在综合考核结果公布后3日内提交,或自主选择在综合考核现场提前提交。因逾期未提交或不符合要求产生的无法录取、录取资格无效等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须等待后续通知统一线上签订,不适用此规定。)

4、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研究生院将对全校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2026年5月6日



东北师范大学2026年汉语国际教育领域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

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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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组织管理

1、国际中文教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单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统筹各项具体工作,履行领导、组织、协调、监督职责。 

2、国际中文教育学院成立“材料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组长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选定。

3、国际中文教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材料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成员进行培训,确保工作按照规定方案和程序进行,保证工作质量。


02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1、招生专业和拟招生人数详见《东北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咨询方式、学位类型、学习方式、学院网站链接、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链接等信息均可在此获取]。

2、普通非专项和专项计划招生计划均按专业分配,录取方式也为“按专业”,即同一专业内所有考生按照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3、招收教育部协同提质教师学历提升计划、吉林省高校教师培养计划。专项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详见《专业目录》,相关招生说明详见《东北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以下简称《招生章程》),其他报考条件及要求见本细则。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入专项计划录取。


03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心理健康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考生须在报名前已取得硕士学位。 

注:

1、我校研究生无法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在读博士研究生报考我校须在报名前征得就读学校同意,并在录取检查时按照我校要求提交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退学证明。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从就读学校退学。

2、考生持国(境)外获得的硕士学历学位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并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考生应具备良好的学术科研能力。

(五)截至2026年8月31日具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 

(六)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扎实的中国语言文化基础,具有相当成就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含孔子学院专任教师、公派教师、志愿者教师等),及相关管理人员。其中国家公派教师和汉语教师志愿者赴海外从事汉语教学的经历需由教育部语合中心出具证明。 

(七)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 

(八)外语要求:

1、英语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CET-4≥425分(2005年以前CET-4成绩为“合格”); 

(2)CET-6≥425分(2005年以前CET-6成绩为“合格”); 

(3)IELTS≥6.0; 

(4)TOEFL≥85; 

(5)英语专业四级(TEM-4)成绩为“合格”; 

(6)英语专业八级(TEM-8)成绩为“合格”; 

(7)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英文国际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 

(8)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学习、用英语撰写毕业或学位论文并获得硕士学历(学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日语、俄语水平要求参照英语相应标准执行。


04考核程序

(一)网上报名

考生须登录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nenu.edu.cn/bsks,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各报名批次、报名时间和要求详见《招生章程》。【当前批次考生报名时间为5月7日09:00至5月25日17:00。】 

考生报名前应当认真了解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招生章程》《专业目录》和本《实施细则》中要求的报考条件。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产生的后续不能考试或录取等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1份《东北师范大学2026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确认表》,确认无误并签字。 

(二)提交材料

考生须将以下全部申请材料用A4纸打印1份,按材料顺序一并装订成册寄送至报考学院。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净月大街2555号东北师范大学国际中文教育学院办公室,邮编:130117,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431-85098276。为确保材料的及时稳妥送达,务必使用顺丰快递,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27日。 

1、东北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材料封面。

2、《东北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确认表》手写签字原件。

3、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硕士阶段学籍/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国(境)内已获硕士学位者,提供①硕士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打印件和②硕士阶段《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电子报告》)打印件; 

(2)在国(境)外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提供硕士阶段《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打印件。 

5、本科阶段学历证明材料:

(1)本科(或大专)《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打印件; 

(2)在国(境)外获得本科学历(学位)者,提供本科阶段《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打印件。 

6、硕士阶段完整课程成绩单,须从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7、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语种须与网上报名时选择“外国语”一致,且符合报考学院(部)《实施细则》中外语水平要求。

8、申请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两名正高级职称专家推荐信,推荐信应对考生思想品德、道德修养、科学作风、治学态度、外语水平、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工作成果、培养潜力及综合素质作出简要评价。 

9、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 

10、个人陈述,包括研究计划(不少于5000字)、学术背景、研究经历、申请理由、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需要举证)等。

11、工作经历证明,需包含起止年月,无格式要求,需有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及公章。如现单位工作时间不足5年,还须提交前工作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注明入职年月、部门、职务、离职年月等内容)。同意报考证明,无格式要求,需有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及公章。

12、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

13、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14、曾变更姓名或证件号码的考生,还须提供目前有效户口簿本人信息页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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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材料审核及跨学科认定

学院“材料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认真审核,并在公正评价的基础上给出审核意见。审核程序如下:

 1、材料形式审核

“材料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完备性、真实性进行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 

2、材料评价审核

“材料审核小组”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对其学术背景、学业成绩、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作出评价,给出审核意见。此环节未通过者,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 

3、跨学科认定

申请人是否跨学科由“材料审核小组”认定。综合考核前跨学科申请人须加试2门考试科目,即《汉语及汉语国际教育基础》和《中华文化与推广》。加试方式为笔试,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两科考试时间总长120分钟。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

材料审核工作完成后,在本单位网站公布材料审核结果,同时公布综合考核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学院“综合考核小组”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组织实施,考核方式为现场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关注学院官网。综合考核包括:专业素质考核、综合素质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专业素质考核:考核方式为笔试,考试科目为《汉语国际教育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时长60分钟。

2、综合素质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试,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考核和研究素养考核(含个人研究计划),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水平考核满分30分(低于18分不予录取),研究素养考核满分70分(低于42分不予录取),时长30分钟。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试。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方面的情况。不计算成绩,实行一票否决制。

考生专业素质考核成绩低于60分,或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低于60分,均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最终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成绩计算办法

最终成绩=专业素质考核成绩×4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60%。

(六)拟录取名单确定及公示

1、学院将根据招生计划以及考生考核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方式(成绩排序规则)详见“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2、全部考核工作完成后,学院将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及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的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同时在学院网站公布考核结果,公布时间为7日。

3、所有“定向就业”的考生,务必提前下载并准备纸质版定向就业合同(附件),一式三份,须经考生本人签字、定向单位负责人签字、定向单位加盖公章。考生可在综合考核结果公布后3日内提交,或自主选择在综合考核现场提前提交。因逾期未提交或不符合要求产生的无法录取、录取资格无效等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研究生院将对全校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东北师范大学国际中文教育学院

2026年5月


来源|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东北师范大学国际中文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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