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资格审查
通过材料审查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须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后续将通过邮件通知)。资格审查安排在综合面试前组织,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准予参加综合面试。
公开招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在资格审查时核验下列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本科和硕士阶段成绩单
3)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其中:与学历相关的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获学位的附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示认证报告
上述需核验的证件均需原件,资格审查时按要求进行核验。
02
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采取现场方式进行,综合考核时间与地点后续将通过邮件通知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
2、综合考核项目及形式
综合考核由笔试和综合面试组成,笔试将在综合面试前组织开展。笔试结果作为综合面试的参考,未参加笔试的申请人不予录取。
笔试:笔试重点考查申请人基础能力,内容主要包含数学和英语,笔试时间共90分钟,满分100分。数学:考查申请人数学基本应用能力,考试内容为一元函数微积分等;英语:考查申请人英语基本应用能力,包括词汇知识、语法应用、阅读理解等。
综合面试:综合面试主要考核申请人的工程创新力和工程领导力,由不少于5位专家组成综合面试组。每位申请人的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包括不多于10分钟的个人陈述(可用PPT)和不少于20分钟的答辩。个人陈述应至少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承担工程任务情况(重点介绍参与重大工程项目情况、科技创新工作情况、工程领导力体现情况);
(2)工作成果及获奖情况;
(3)攻读工程博士期间拟研究的课题和工作设想。
3、综合考核成绩评定
综合面试满分100分,核算申请人所在考场的全部考评专家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即为综合考核成绩。
03
推荐拟录取
本项目各工程专业学位类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为主要依据,笔试结果作为参考,综合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并结合招生计划确定推荐拟录取名单,原则上每名工程博士指导教师当年仅招收一名创新领军工程博士生,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方为有效。
04
其他
未尽事宜参见《清华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本项目相关的实施细则。
05
信息查询、申诉及联系方式
对清华大学2026年创新领军工程博士项目招生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具名进行申诉,申诉联系方式:
见所申请院系公布的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清华大学各工程专业学位类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01月21日
来源|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综合信息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