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博士丨北京师范大学未来技术学院2026年工程博士“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2025-10-3122


为适应创新建设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的需要,完善珠海校区工程技术人才培养体系,培养能用资源环境创新理论和技术服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建设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2026年未来技术学院实行“申请-考核”制招收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01申请条件

1、考生须符合我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一)基本条件”的要求。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

3、具有5年(含)以上行业工程实践经验。

4、近5年主持或者作为主要骨干实质参与了国家或行业内重大、重点工程项目,并取得突出成果(成果形式包括学术论文、成果已转化的专利、行业(企业)标准、科技奖励等)。

5、所在单位同意考生按照定向培养的方式进行学习。

6、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能够较熟练地阅读英文文献。


02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与程序见我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03提交材料

考生须于2025年12月3日前(以寄出日期为准,含12月3日当天),按要求向未来技术学院办公室提交以下书面材料,材料务必以顺丰速递的方式邮寄。

请按如下顺序整理好材料,并用燕尾夹固定。快递左上方请标注“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字样。

(1)报名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打印前请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本人须在每页亲笔签字确认);

(2)两份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后请专家填写并亲笔签名);

(3)近5年承担或参与的重大或重点科技项目及其他科研课题证明材料;所获科研奖励的证明材料;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及专著等,最多3篇)证明材料(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电子版);

(4)个人自述(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后填写,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电子版);

(5)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或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硕士学位论文,及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

(6)单位推荐信及在相关行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由现工作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单位公章;

(7)居民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8)拟攻读工程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具体内容包含学术背景及成果、拟研究问题、研究目的和意义、国家需求、工程设计、工程理论与方法、参考文献、创新点等,2000-3000字;

(9)其他可证明申请人科研经历、培养潜力或学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注:书面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换、退回。


04初审选拔

未来技术学院办公室依据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报考资格的初步审核。报考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初审选拔环节。

未来技术学院至少5位专家组成初审委员会,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着重考察考生的学术背景、工程实践能力、学术成果、学术潜能、学术伦理、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初审成绩只用于确定复试名单,最终的录取与否由复试成绩的排名决定。

初审成绩满分值为100分,初审专家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工程实践情况、硕士学位论文、发表学术文章、国家发明专利以及获奖等材料,独立打分,以平均分计为考生的初审成绩。初审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才有资格进入复试名单。

根据初审成绩,未来技术学院将按专业整体排序并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复试考核名单。复试考核名单将在学院网站上公示7日。


05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将于2026年3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在复试考核公示名单中通知。

未来技术学院成立由相关学科领域至少5位专家组成的复试专家组,对进入复试考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能力全面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笔试,科研素质(含工程实践能力、科研潜力、学术水平、创新能力和创新意识)、外语考核等方面的面试。

复试考核以200分为满分,其中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笔试时间3小时,主要考查学生针对资源与环境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的能力。在面试环节各复试考核专家根据考核项目要求和考生表现,独立打分,以平均分计为考生的面试得分。复试成绩低于12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复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研究院网站对考生的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06录取

考生的最终总成绩为复试考核成绩。未来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根据考生复试考核成绩、按专业整体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审批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07其他

在公示期内考生如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可书面向学院提出申诉,并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调查处理,如有错误予以更正并告知复核结果。考生如果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来源|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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