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博士丨西北大学2026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

西北大学2026-08-246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与《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的战略部署,主动应对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挑战,聚焦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的战略交汇点,服务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新质生产力发展需求,确保2026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高质量开展,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一章

< 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

01

指导思想

本次修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为核心使命。各培养单位必须把培养方案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的根本抓手,主动对接新质生产力发展需求,构建与国家战略同频共振的一流人才培养体系。

02

基本原则

1、坚持立德树人,服务国家战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建立由科技发展和产业需求牵引的学科方向与课程体系动态调整机制。

2、坚持两类并重,推进贯通培养。严格区分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推进分类发展、分类评价。学术学位聚焦原始创新和基础研究人才培养;专业学位聚焦行业产业领军人才培养。大力推进硕博贯通培养方案的一体化设计,实现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和科研训练的无缝衔接。

3、坚持交叉融合,强化协同育人。打破学科壁垒,将学科交叉作为“必选项”,支持设立跨学科导师组,以学科交叉催生新增长点。深化科教融汇、产教融合,将科研真项目、产业真问题转化为育人资源,构建协同育人新范式。

4、坚持学生中心,促进全面发展。遵循人才成长规律,赋予学生更大的学习自主权和发展选择权。将体、美、劳教育全面、正式地纳入培养体系,促进研究生综合素养和健全人格的养成。

第二章

< 修订内容详解 >

01

培养目标与学位标准

培养目标重塑:培养目标必须具体化、可衡量,清晰描述毕业生应具备的知识结构、核心能力和综合素养,并建立与毕业生职业发展和用人单位需求的联动反馈机制。

学位标准改革:学位授予标准应体现破“五唯”导向,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为核心的多元化学术评价体系。学术学位应突出学术创新和理论贡献;专业学位应突出解决关键技术问题和创造性实践成果。

02

课程体系:构建“平台-模块-项目

三级融合结构

为实现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与价值塑造的有机统一,课程体系应向“平台-模块-项目”三级融合结构转型。

(一)公共课程平台(硕:8学分 / 博:6学分)

此平台旨在夯实基础、塑造品格,由学校统筹建设,面向全体研究生。

(二)专业课程模块(硕:16学分/博:9学分)

此模块旨在构建扎实的学科理论基础,由各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负责建设。

1、专业核心课程。凝练学科最核心的1-3门课程,加强课程深度和挑战度,确保学生掌握坚实的理论基础。同时要突出前沿,将学科最新发展和前沿动态融入核心课程教学。

2、专业方向课程。根据各学科(类别)的研究方向差异,设置不同研究方向的专业课程。

(1)方向基础课程模块。要充分注重研究方向特点,设置有特色、个性化、高质量的3-5门专业方向基础课程。

(2)科教融汇课程模块。学术学位设立“科教融汇课程”模块,推动重大科研项目、高水平科研成果和前沿科研问题转化为课程内容。鼓励开设由高水平科研团队(如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级科研平台负责人等)主讲的前沿课程。科教融汇课程应不少于2学分。

(3)学科交叉课程模块。培养方案中须设置2-3门学科交叉课程,学生至少修读1门学科交叉课程。鼓励开设“AI+X”等微课程。学科交叉课程应不少于1学分。学术学位博士培养方案必须设置至少一个学科交叉研究方向。各培养单位须填写附件4中的学科交叉课程调查表,以便学校统筹开设学科交叉课程。

(4)产教融合课程:各专业学位培养单位应根据本专业特色开设产教融合课程,计入专业方向课。此类课程应由校企双方共同设计、共同讲授,将产业界的真实项目、真实案例、真实问题融入教学过程。鼓励采用项目式学习、案例教学等模式。

(三)“项目制”实践课程(硕:2学分/博:1学分)

依托西北大学研究生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科研创新项目、学科交叉科研项目、“人工智能+”学科创新项目等学生主持及参与的科研项目对研究生进行科研训练与应用实践,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后,认定为专业方向课程学分,最多不超过2学分。

03

培养环节:系统化与学分化管理

培养环节是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的关键,必须严格要求、规范管理,并全面纳入学分化管理。


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环节学分要求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环节学分要求

04

学分要求(参考)

学分设置需合理控制总学分,同时着力提升课程的挑战度与内涵深度。以下为具体的学分结构建议。

第三章 

< 直博生及硕博贯通培养方案设计要点 >

为充分发挥贯通培养在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中的优势,各学科在制定直博生及硕博贯通培养方案时,应遵循以下要点:

01

适用对象

本方案主要适用于在本校进行连续培养的以下几类学生:

(一)直博生(本科直接攻读博士)

(二)硕博贯通学生(含硕博连读生、本校应届硕士毕业后攻读本校相同专业博士的学生、本校应届硕士毕业后攻读本校其他专业博士的学生)

02

课程设计原则

03

与普通博士培养方案的区别

第四章

< 工作流程与质量保障 >

一、强化调研与论证:各单位必须开展扎实的对标调研,博士点至少对标3所国内外一流大学的同学科或“双一流”建设学科。硕士点至少对标2所国内外一流大学的同学科或“双一流”建设学科。调研须形成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将作为方案评审的重要依据。

二、严格审议程序:培养方案修订需经过“工作组起草 → 院内外专家双重论证 →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 学校审核”四个环节。

三、建立持续改进机制:培养方案应建立常态化的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可对课程设置进行微调,每4年根据毕业生追踪调查、用人单位反馈和学科前沿发展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和修订。

本指导意见是原则性要求,各培养单位应在此框架下,充分发挥自主性,制定出体现学科优势、引领未来发展的一流研究生培养方案。


来源|西北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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