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的发展历史可追溯至我校1980年设立的高等教育研究室,1985年改设为高等教育研究所,2000年正式成立教育科学研究院。学院现有专任教师36人,教授16人,副教授14人,另有若干资深教授与兼职教授参与招收和培养博士研究生。学院下设高等教育研究所、院校研究所、教育学研究所、工程教育研究所、心理学研究所、教育经济研究所以及《高等教育研究》与《高等工程教育研究》两个编辑部。学院拥有有5个省部级研究平台:院校发展研究中心、区域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长江经济带地区新工科教育研究基地、湖北省高等教育研究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武汉基地。
学院历来重视学科与学位点建设,1986年与1996年先后获批高等教育学硕士点和博士点,2003年获批教育经济与管理博士点,2007年获批高等教育学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和获准设立教育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2009年获批为首批教育博士试点单位,2011年获批教育学一级学科博士点。2024年学院在高等教育学、教育学原理、教育心理学、教育管理学、院校研究、工程教育学6个专业招收和培养学术型博士,在教育领导与管理及学生发展与教育两个方向招收和培养教育博士。
学院以高等教育研究起家,并以高等教育研究见长,长期坚持突出应用性、注重成果转化和社会服务的发展思路,并在国内率先倡导开展院校研究,鼓励高教研究人员以自己所在学校为研究对象,为学校领导科学决策和职能部门工作改进服务,在高层次专业学位人才培养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与充足的研究资源。自2000年成立教育科学研究院以来,学院高度重视适当拓展学术研究与人才培养领域。2012年开始招收教育学原理专业学术博士,在教育基本理论研究与服务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方面取得诸多成果。2016年自设教育教育心理学博士点,在批判性思维与创新教育研究方面逐步形成鲜明特色。2023年公共管理学二级学科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调整为教育学二级学科教育管理学,增设院校研究、工程教育学两个二级学科。
学院师资队伍网站链接:
http://jky.hust.edu.cn/szdw/js.htm
及具有2024年教科院招生的博士生导师名单网站链接:http://jky.hust.edu.cn/zspx.htm
01
招生专业目录及报考条件
02
提交材料清单
(1)《华中科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模板可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或人事档案部门公章)。
(3)硕士学位论文。如涉密工作必须事先进行脱密处理。
(4)具有代表性的科学研究成果,如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说明:此项包括科 研 成 果 清 单 ( 上 华 中 科 技 大 学 教 育 科 学 研 究院 网 http://jky.hust.edu.cn/zspx.htm下载教 育 科 学 研 究 院 “ 申 请 -考 核 ” 制 博 士 考 生 报 考 表 格 ) 。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不超过3篇)、被转载或引用证明;公开出版的著作(封面、目录、摘要及封底);主持课题的证明;获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证明材料;获国家奖学金证明材料;科研获奖证书材料;获省级或国家级的荣誉表彰证明材料;获省级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证明材料;实践经验采纳与推广成果证明材料等(省部级及以上机构采纳,不超过3项);中小学特级教师及学术带头人(地、市、州级以上)的证明材料等(请按照以上顺序制作和装订)。
(5)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如申请免考,请务必在系统中选择,并提交有效证明材料。(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的须提供成绩证书及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cjcx.neea.edu.cn/查询成绩的截图)。
(6)报考教科院教育博士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A、提供考生单位组织或人事部加盖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模版参见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网http://jky.hust.edu.cn/zspx.htm教育科学研究院“申请-考核”制博士考生报考表格)。
B、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提供考生单位组织或人事部加盖公章的《华中科技大学 2024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原件(上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http://jky.hust.edu.cn/zspx.htm下载教育科学研究院“申请-考核”制博士考生报考表格)。
(7)至少有2位专家推荐。推荐专家信息由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提供。请考生提前联系好推荐专家,报名系统中必须提供推荐专家准确有效的邮箱地址和
手机联系方式。推荐专家一般为考生的硕士导师,或与报考类别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我校将通过系统向推荐专家发送邮件和短信,由推荐专家在线提交意见。拟报考的导师不可作为推荐人。
03
材料提交方式
(1)申请材料提交及缴费务必在2024年3月8日17:00前在我校博士“申请-考核”报名系统完成。
学院将对申请材料符合报考说明要求的情况进行初审并反馈意见。已在3月8日前完成材料提交及缴费的考生可根据反馈意见修改或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3月12日17:00前(包括推荐人在系统提交推荐意见)。系统关闭后不再接收补充材料。
(2)考生除在系统提交所有材料外,还需在3月12日前向教科院提供一份纸质材料(纸质材料不含推荐信)。
提交纸质材料要求:请考生将纸质材料按“封面+目录+材料清单中(1)+(2)+(3)+(4)+(5)+(6)”顺序整理好(材料封面模版参见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http://jky.hust.edu.cn/zspx.htm教育科学研究院“申请-考核”制博士考生报考表格),装订成册并用牛皮纸档案袋装好。请用顺丰快递(其他快递可能影响投递)寄送或亲自送至教育科学研究学院313办公室;无论录取与否,所交材料均不退还;提交纸质材料邮件时间以邮件寄出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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