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培养目标
为深化新时代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进一步探索适宜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机制,满足社会发展对高水平应用创新人才的需求,彰显金融特色、立足金融行业,培养具有坚实理论功底和能够解决经济、金融发展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的高水平应用创新人才,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02
招生专业及规模
1、招生专业:金融学;
2、拟招生规模:20人。
我院实际招生计划以学校最终下达为准,将适当根据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微调。
03
招生类型及学习年限
1、“博士研究生创新培养项目”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
2、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
04
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本项目旨在培养具有坚实理论功底和能够解决经济、金融发展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的高水平应用型创新人才,考生须在金融监管部门、政府机关及具有行业影响力的金融机构工作或在央企及大型国有企业从事财务金融审计等相关业务;
5、学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硕士学位后工作满8年(2016年7月以前获得学位);
(2)获得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后,工作满12年(2012年7月以前获得学历和学位),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获得CET—6合格证书或成绩达到426分(其它语种应达到相应水平);②已在CSSCI期刊公开发表2篇论文,并经认定达到硕士研究生的学术水平;经学校审查合格。
6、工作经验丰富、工作业绩突出,曾取得较大社会影响或社会效益的成绩。
05
考试程序
(一)网上报名: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二)网上确认: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三)资格审核:学校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进入材料评议环节。对考生的学历(学位)学籍信息存疑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四)提交材料:考生须按《中国金融研究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创新培养项目招生实施细则》要求,邮寄相关申请材料。
(五)材料评议:材料评议应对考生的学业表现、科研成果和培养潜质等情况进行量化打分。按照材料评议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进入学术潜质测试环节的考生名单。
(六)学术潜质测试:由学校组织统一笔试,对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性写作和论证性写作进行考查。经测验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可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七)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笔试、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详情请见《中国金融研究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创新培养项目招生实施细则》。
1、笔试
专业笔试满分为100分,由学院组织,着重测试考生的专业基础和培养潜质。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科目为《金融学综合》,主要考察经济金融基础理论和应用创新能力等。
2、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外语水平、实践创新和综合素质等方面。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术道德等方面进行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考核结果为合格和不合格。
4、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须在综合考核阶段参加报考学科(专业)硕士阶段的两门主干课程和政治理论笔试加试。
06
录取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和科研创新能力等择优录取。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①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
②综合考核的笔试成绩低于60分;
③综合考核的面试成绩低于60分;
④加试成绩低于60分;
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07
其他
1、在校期间待遇按学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相关规定执行,不参与学校的奖励与资助。
2、咨询方式:张老师 028-8735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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